新企業立項備案須提供哪些單證? 1.對外加工裝配企業 (1)加工單位特準營業執照或外貿、工貿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二份; (2)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簽發的稅務登記證及稅務登記表復印件各二份; (3)外經貿主管部門準予開展進出口業務的批準文件二份(副本); (4)經營單位的公章、報關專用章、合同章和更改章等印章的印鑒備案文件及企業法人簽名字模正本各二份; (5)銀行確認的企業銀行帳號; (6)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2. 開展進料加工業務的外貿、工貿公司 (1)外經貿主管部門準予開展進出口業務的批準文件二份(副本); (2)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二份; (3)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簽發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二份; (4)海關簽發的《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二份; (5)經營單位的公章、報關專用章、合同章和更改章等印章的印鑒備案文件及企業法人簽名字模正本各二份; (6)銀行確認的企業銀行帳號; (7)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3. 外商投資企業 (1)外經貿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兩份; (2)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兩份; (3)稅務機關(國稅、地稅)簽發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二份; (4)海關簽發的《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二份; (5)經營單位的公章、報關專用章、合同章和更改章等印章的印鑒備案文件及企業法人簽名字模正本各二份; (6)授權審批的外經主管部門批準立項文件及企業合同、章程(副本)各二份; (7)《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表》復印件二份; (8)銀行確認的企業銀行帳號; (9)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